省安委会办公室对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省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年初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的《青海省2006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近期,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组成联合检查组,赴海南、黄南、果洛、玉树四州对1-9月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并分别抽查了兴海、同仁、玛沁、玉树四县和海南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兴海县赛什塘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玉树电力公司、果洛德尔尼铜矿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同仁隆务大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上述地区的各级政府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上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业绩考核的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形成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局面,确保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的动态监管,加大对控制指标的监管力度,对突破控制进度的实行督查和问责制。玉树州建立完善了州安委会工作职责和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地区、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了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类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指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县、乡、村、企业和生产一线。果洛州增补充实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充分发挥安委会的核心作用,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州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资金拨付州安监局,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截止9月底,上述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上述地区各县安监机构层层削弱,普遍存在无机构、无编制、无经费、无装备、无办公场所、无专兼职人员,制约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重视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考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例如:玉树电力公司三个发电厂、一个供电所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公司无安全管理专门机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范围之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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