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西宁海东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督查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6〕36号)及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06〕27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全监管局近日组织西宁市、海东地区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组,对省土产杂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烟花爆竹专卖公司、平安县小峡鞭炮库进行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有关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文件及会议记录等资料后,结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明确各部门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杜绝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加大安全设施投入,严格按照烟花爆竹行业标准,加强库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备。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五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运输的相关手续,保障烟花爆竹运输和配送安全。六是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把审批关,确保今年的发证工作圆满完成。七是大胆创新,继续探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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