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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座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和完善煤矿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研究部署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8月18日至19日,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西宁召开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座谈会。省级有关部门、各产煤州(市)、县(行委)安全监管局负责人、煤矿企业和基建矿井负责人共64 人参加了座谈会。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青,青海煤监局副局长贾师文出席座谈会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紧紧围绕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努力开创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个中心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全面总结近几年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广泛交流经验,认真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势,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任务,并就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为全省煤炭产业的健康、有序和安全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把好源头关,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准入。针对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向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项目安全审查等规定,严格把好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

第二,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基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三,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做好煤矿新建项目清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和非煤矿山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一次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对违规和违法建设的矿井,一律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矿新开工项目的清理工作。

第四,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提高矿井整体抗灾能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矿井设计和建设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实现本质安全。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