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青安监指〔2006〕37号
关于“4.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有关事宜的通知
海南州政府,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暂行规定》(第75号令)的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4.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部门及人员
组 长 徐连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范士伟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传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董杰人 海南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
党少云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杨伯让 省交通厅副厅长
王启龙 省运管局局长
袁存孝 省公安交警总队队长
二、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4.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请公安部门抓紧做好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技术鉴定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工作,提出措施建议;请交通部门做好事故路段、路况和运政监管等方面的调查工作,并提出措施建议;请海南州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死者家属的安抚和伤员的救治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调查工作,提出事故调查处理初步报告。
调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调查工作。请于5月26日前完成调查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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