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6年第1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10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36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安全生产许可审核,在200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等4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省物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1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证条件,准予颁证。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