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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  通力配合

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刘建青  局长

(2007年3月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不久,省安委会即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下午,省政府还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下面,我从三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关于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持续增长的情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良好发展态势。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类事故伤亡人数下降。全年各类事故共造成796人死亡,498人重伤;同比死亡人数减少72人,下降8.29%,重伤减少38人,下降7.09%。二是重特大事故减少。去年共发生重大事故35起,死亡13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14.63%,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9.45%,特大事故2起,死亡27人,重伤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28人,下降51%。三是道路交通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去年,全省在机动车辆和公路里程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43起,下降5%,死亡人数减少74人,下降10%,重伤减少28人,下降6%。四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取得新进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业、火灾、铁路等事故,也都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危化、民航、旅游等行业继续保持了安全零记录。五是多数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在列入考核的8个地区中,西宁、海东、海南、黄南、玉树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分别占年度指标的97%、98%、76%、80%、72%,海北与省上下达的指标持平,除海东、海南辖区内分别发生一起死亡12人、1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外,其它地区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有绝对考核指标的省公安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和青藏铁路公司6个单位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9.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0.3%,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进度范围以内。

  2006年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级责任,全面部署各项工作。2006年是“十一五”的起步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为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对全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年初召开了省安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先后3次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制定了《青海省安委会有关职责及工作制度规定》,建立了省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制度。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联席、道路交通安全、假日旅游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等一系列行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分别召开会议,推进了联合执法。四是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座谈会、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专题工作会,对煤矿建设项目、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在继续做好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和安全费用提取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了《青海省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召开了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商业保险工作会议,并在高危行业等领域推行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等保险。此外,制定下发了《青海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规范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六是制定了《青海省“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已列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确定了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项目。七是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下发了《青海省200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青海省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方案》、《涩宁兰天然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意见,明确了责任,细化了措施,规定了进度。一年来,这些方案和意见均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

(二)强化安全许可,严格安全准入制度。2006 年,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继续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管理。累计审核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43家,发证率占生产矿井总数的100%;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450家,发证率达到80%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59家,经营许可证613家,发证率分别达到99%和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注册登记42家,颁发注册登记证书37家;审核颁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444家,发证率达95.6%;经过前期调研和筹备,全面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三)加大联合执法,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煤矿方面,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全省数字化瓦斯监控系统取得新进展,已有30多家企业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上报省政府组织实施。对海西、海北等重点产煤地区的煤矿矿井进行了执法监察,开展了调查摸底,为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奠定了基础。建立了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为煤矿安全技术论证、重大安全项目审查验收和事故调查等工作提供了安全指导和技术支持。非煤矿山方面,结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整治力度,关闭了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采石场4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73家。为贯彻落实《涩宁兰天然气管道占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中油天然气管道公司签定整治协议,解决了占压清理专项资金600多万元,完成了占压清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关闭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5家;制定了《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整治,在原有12家从事液化石油气承压罐车充装单位中确认了8家单位;强化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建立了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危货运输单位和车辆从整治前的413户、744辆减至目前的34户、610辆;对化工企业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排放污染措施做了部署和检查;开展了对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在对全省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实际进行了重新布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整治前的1000多家减至目前的443家。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方面,各级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超载超限等专项整治,以超载超限、超速行驶、货车农用车非法载客、摩托车“黑车非驾”、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治理重点,采取增加巡查密度、严格路面执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等措施,督促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交通部门投入5464万元,完成了61处隐患路段整改,道路行车安全系数不断提高。对275家客运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整顿了事故多发的12家企业,重新认定了全省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专项检查了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不达标的检测站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通过开展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工作,使超速等违章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也为事故查处提供了科学依据。另外,海事部门通过专项整治,查封违法造船窝点8个,拆解低质量运输船舶12艘,进一步规范了水上交通秩序。消防安全方面,对2005年第一批省政府挂牌督办遗留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对第二批14家市(地)、县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加大了整改力度。同时,对38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了停产整改。建筑施工方面,加强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管,注销了38家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对发生伤亡事故的12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顿。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建设系统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37.5%。特种设备方面,查处“五小作坊”40家取缔了一批非法充装乙炔的黑窝点,杜绝了“土锅炉”使用现象,查处了13家违法制造、安装及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进行了报废处理,并吊销了2家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资质。铁路、民航、教育、国土资源、水利、环保、旅游、食品药品、文化、商务、工商、气象、林业、电力、邮政、通信等部门也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了安全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加快预案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管理。2006年,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省各地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加快预案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省级部门修订完善并经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了《青海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18个部门预案,各州(地、市)人民政府编制了本地区安全生产灾难应急预案,中央驻青和省管企业也相应制定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80%以上。省安办初步建立了涉及事故灾难类应急救援的信息联络员制度和全省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出了青海省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和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同时,为验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关地区和部门组织开展了消防、电力、海事、燃气、城市管网、危化品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检验了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此外,依托全省消防系统组建了青海省重大灾难应急救援总队和各州(地、市)支队,进一步完善了全省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严肃查处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去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检察院在相关地区和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严肃处理了2005年发生的“12.12”和2006年发生的“1.09、4.14”三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门源宁缠二矿“6.22”重大瞒报事故、刚察振兴煤矿“10.02”两起煤矿重大事故以及拉西瓦水电站工地“3.27”重大事故,先后对11名事故责任人员追究了党纪和政纪责任,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4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5人。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在各地区、各部门的组织和积极参与下,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安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等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咨询日活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交通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千里行、消防安全宣传日、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省垣各媒体积极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推广先进典型,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回顾总结2006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举措,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青海省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这两大指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共同纳入了青海省统计公报。省政府也拟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指标纳入《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同时,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省纪委把煤矿“清纠”入股,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所有这些,都坚定了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的信心,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政绩业绩考核。去年以来,各地区党委和政府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各地党政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并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确保一方平安,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第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去年以来,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安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密切配合,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联合执法,严格执行治本政策措施;各级公检法、纪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失职、渎职的追究;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第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增强,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全省企业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企业管理年”要求,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内部建章立制、加强基础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以及增加投入治理隐患、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管理方面的工作。一些企业还引入先进的安全理念,采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创建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探索建立全员安全诚信体系,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单位,有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

第五,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舆论的共同监督,为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通过近几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公告关闭企业名单、定期发布各地事故情况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公布典型重特大事故查处结果,以及组织主流媒体跟踪报道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人民群众和各类媒体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安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二、认清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明确总体工作要求

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事故总量上升。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104起,同比起数增加128起,上升6.47%,其中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了28.8%。一些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煤矿采选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100%;制造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64.29%。二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状况还不稳定,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不力。海东、果洛和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均突破了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年相继分别发生了2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重大工矿商贸事故,致使部分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三是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不少企业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低,矿山、建筑等高风险、重体力劳动行业和领域,大量使用农民工,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安全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一些企业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和岗位,特别是相当一批小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突出隐患。五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基层监管力量不足、责任不清、监管不到位、监管效率较低等问题在我省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和监管质量,形成了一些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和“空白”。

对以上存在的严峻形势和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推动和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突出重点,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论在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还是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都肩负着重要使命,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这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下面,我代表省安委会就做好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牧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三是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等行之有效、丰富多彩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紧紧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从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天下午,省政府将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2007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责任书,由于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今年的控制指标与去年相比减辐较大,我们面临着既要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又要保证控制指标完成的双重任务,责任十分重大,任务非常艰巨,希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动态监控,对突破控制指标进度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的“两个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

(三)实施安全规划,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要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用好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青海省“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主要灾害治理、应急救援、信息网络、科技推广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依靠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成果,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本质安全度,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的基础上。

(四)履行监管职责,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自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整治范围不断扩大,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但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专项整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常抓不懈。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加强高瓦斯、高突矿井的安全监察,全面提高低瓦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把煤矿整顿关闭作为今年的重点,全面开展整顿关闭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促进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工作,重点防范高压油气井的井喷事故。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严防垮坝事故的发生。

第二,强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限,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在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上要取得突破。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城乡交通运输市场准入,整顿运营秩序。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继续推广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制定加强动态监控的措施。随着县、乡、村公路的建设,要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游乐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

第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危化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联控机制,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和经营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加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要针对重点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高层房屋、道路、铁路、电力等建筑工程安全整治。同时,研究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的措施。

第五,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店铺等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等重大隐患。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除了做好以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外,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一以贯之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组织实施好铁路安全环境专项治理工程,继续抓好铁路平交道口隐患治理;不断加强全省电网安全监管,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深化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农机、特种设备和旅游、水利、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

(五)落实经济政策,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和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工伤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领域的责任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以企业投入、风险抵押、安全费用、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为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保障。

(六)严格依法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联合执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继续坚持和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已制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尚未制定预案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预案;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消防、大中型企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工作要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有效防范事故的升级和扩大等方面,逐步形成分层次、跨区域、上下联动的救援机制。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省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