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文件
青安监机党〔2006〕13号
关于开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教育活动的报告
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青直工委〔2006〕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年初中心组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开展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分裂斗争教育活动,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研究和分析了本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制定安排了明年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工作中的具体措施。现将这次开展集中教育情况报告如下:
一、讲形势,帮助党员干部群众认清“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严峻性
我省是达赖集团推行“藏独”和渗透的重点地区,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斗争十分尖锐复杂。近年来,我局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采取机关党委负总责,各支部具体抓落实的方法,把“反分裂、反渗透”作为局机关经常性教育内容之一,贯穿政治理论学习的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切实认清民族分裂分子的反动本质和危害。青直工委〔2006〕68号文件下发后,局党组书记刘建青和机关党委书记范士伟,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作了国际国内形势和民族分裂斗争的形势教育,教育和帮助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清“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重大现实意义,正确认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决维护全党工作大局。同时,我局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并针对本单位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讲政治,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正确把握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原则界限
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结合局机关工作量大、任务重、人员分散的特点,对集中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为加强民族团结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清民族宗教问题敏感复杂的特点。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学习教育,局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做笔记,写心得,充分发挥了表率和引导作用。三是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二个结合”精神。通过这次的反分裂斗争的集中教育活动,我局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群众明确树立了三条界限,即宗教信仰自由与封建迷信的界限;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干群正常往来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宗教活动的界限。
三、讲原则,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安全监察监管中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做群众思想工作。通过年初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和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利时机,把党的强国富民政策宣传到农牧民家中及矿山企业的每一个角落,帮助广大农牧民群众正确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农牧民群众更加坚信共产党的领导,坚信社会主义制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今年,我局为海北、玉树、民和、互助、湟源等安全监管部门无偿提供了办公桌椅、文件柜和电脑等。2月份,利用宣讲1号文件时机,走访和慰问了玉树州曲麻莱县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900元,面粉300斤,为格前村寄宿小学贫困生送去助学金500元,为长江村村委会解决办公经费500元。三是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我局把了解各民族群众的风俗、习俗和禁忌,增强对各民族的感情作为开展好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自觉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活动中,帮助大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思想,真正做到凡是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四是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民族问题的关系。今年的清理涩宁兰天然气管道占压工作,涉及到海西州、海北州、海东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和西宁市湟中县等少数民族集中、民族问题较敏感的地区,针对这一复杂和特殊的情况,我局专题研究制定了清理占压问题的实施方案,高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妥善安置和解决了占压问题,达到了老百姓满意,管道公司满意的目的。在整顿和关闭我省煤矿和非煤矿山期间,注重加强对关闭矿山企业的调查和研究,在充分调查取证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量维护矿山企业和职工的利益,防止由此引发的各类民族矛盾和社会问题。同时,认真吸取去年“1·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针对近期各类佛事活动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的实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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