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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安组委[2007]2号)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科技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选拔出优秀人才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决定举办以“安全发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组委会由“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组成,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科教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要相应成立由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的竞赛组织机构,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将机构成立情况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试题范围
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居家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科普知识。具体内容详见《全国安全科普知识学习资料》。
(二)要求
各地竞赛组织机构要通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广大从业人员及社区居民认真学习,并根据本地区的行业特点,补充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本地区各级竞赛的组织工作。
县级竞赛活动以书面竞赛为主,参赛面要广,参与人数要多,要通过竞赛使安全知识更加普及。
各州(地、市)要在辖区内组织进行现场竞答,并动员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社区积极参赛,竞赛要形成规模,扩大影响,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省级竞赛采取现场竞答形式进行,检查各州(地、市)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省级竞赛活动拟由电视台录制播出并组织公众收看,以扩大宣传效果,使安全科普知识深入人心。
(三)参赛人员
州(地、市)竞赛组委会各选派一支代表队(每队上场队员3-5人)参加省级竞赛。各队正式参赛队员当中应有一名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队员。
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可按属地参加竞赛。
三、安排部署
第一阶段: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并发放竞赛学习资料。学习资料统一由省组委会办公室发放,各地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活动专栏直接下载。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通过
有效形式,正式启动竞赛活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引起社
会的广泛关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第三阶段:县级初赛
2007年7月底前,完成县级竞赛工作。
第四阶段:地市级预赛
2007年8月20日前,完成市(地)级竞赛工作。
第五阶段:省级选拔赛
2007年9月20日前,完成省级选拔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获得一等奖的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联 系 人:张栋
联系电话:6136317
附件:1.“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州(地、市)级组委会成员名单反馈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1:
青海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范士伟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高玉峰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委 员:吕 刚 团省委副书记
宋传明 省公安厅巡视员
高大伟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贾师文 青海煤监局副局长
王秋菊 省总工会经济部副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延升 省安全监管局科教处处长
副主任:郭显世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主任
工作人员:张栋(联络员) 魏桂玲 斯琴 王忻
附件2:
“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州(地、市)级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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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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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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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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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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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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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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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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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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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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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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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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