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刘建青
(2007年7月3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和差距,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我代表省安委会就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向大家作一汇报,并对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提几点意见。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旅游局、青藏铁路公司随后将就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大会发言。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徐福顺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下面,我从两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认真总结和分析上半年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领导和重要保证。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积极工作,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综合治理,各负其责,行业安全管理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大部分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力度,重视员工安全培训,较好地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良好,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基本平稳态势
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健康平稳态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首先,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全省各类事故共死亡326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31人,下降8. 6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6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26人,下降8.9%;铁路路外事故死亡6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53.84%;农机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88.88%;危化、民航、旅游等行业继续保持了死亡零记录。其次,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较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控制指标进度少52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3.28%。在列入考核的8个地区中,除个别地区超过指标控制进度外,其他地区均控制在指标之内;列入考核的较大事故起数为15起,占控制指标的39.47%;列入考核的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监管的工矿商贸、道路交通、铁路路外、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8.91%、42.7%、25%和8.33%。
上半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严格目标管理,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上半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措施,全面分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我约束的安全责任体系。组织召开了省安委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了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对14个省级部门和16家中央驻青企业下达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考核目标,与青藏铁路公司签订了铁路交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协议书,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西宁市等9个地区和单位及21家企业进行了表彰。各州(地、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将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统一协调、分级监管、分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模式。同时,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的动态监控力度,按照“月通报、季整改、年考核”的管理要求,强化了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保证了各项安全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初步建立了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二,强化安全许可,高危行业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加强安全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上半年共审核颁发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46家,累计发放1041家,发证率达93%。其中,煤矿7家,累计43家,发证率100%;非煤矿山14家,累计477家,发证率80%;危险化学品9家,累计67家,发证率99%;建筑施工14家,累计452家,发证率85%;民爆器材2家,累计2家,发证率100%。上半年共审核颁发各类经营、销售许可证991家,累计发放1495家,发证率达100%。其中,危化品经营许可证133家,累计637家,发证率100%;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经营(零售、临时零售)许可证854个,累计854个,累计发证率达100%;民爆器材销售许可证4家,累计4家,发证率100%。另外,还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26家,并对6个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企业、5个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单位进行了备案。
第三,加强联合执法,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措施,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中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工作合力得到加强,督查效率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工矿商贸方面。一是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煤矿执法监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了对重点产煤地区煤矿整顿关闭的督查工作,研究解决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和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截止目前,已有28处矿井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占生产矿井总数的85%,预计到8月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可达到100%。三是制定印发了非煤矿山、化工、煤矿、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领域的一系列专项整治方案,对化工、煤矿、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矿井机械通风、尾矿库及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治理,组织专家对17处煤矿矿井、54家非煤矿山开展了19次执法监察活动,同时开展了建设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关闭了5家危及青藏铁路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厂,督促完成了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周边43户居民的搬迁工作,取缔了343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和1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单位,查扣了1610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极大地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规范了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秩序。四是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考核前期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制定了考核办法,为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五是在对2006年清理天然气输气管道占压整治的基础上,与兰州输气分公司对清理占压工作进行了验收,并与各地区签订了管道管理保护协议书,有效保障了输气管道安全。
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积极开展“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公路危险路段排查专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排查出725处公路危险路段,分别由省、州、县三级进行督办。二是组织对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学校、汽车综合检测站、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了专项整治,严格了市场准入,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入安保资金2200余万元,有效地改善了道路通行条件。四是深入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治理,关闭了8家非法修造点,对查出的81艘低质量运输船舶,检验拆解36艘,清理出水域26艘;对219艘低质量渔业船舶,销毁155艘,清理出水域64艘,确保了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营。
消防火灾方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共普查火灾隐患单位78903家,查出火灾隐患453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954处,下发限期整改文书314份,《复查意见书》201份,行政处罚34家,罚款10.16万元。
铁路交通方面。投资对117台机车安装了列车监控运行记录装置,完成道交口平改立26处,对管内36个监护道口安装了报警装置、通信和防护设置,对宁大线私设道口进行了整治,依法取缔了9处非法道口。
农业机械方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拖拉机登记及其驾驶证申报等专项整治,整治无牌行驶拖拉机2470台,无证驾驶人员1900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5个、示范乡镇18个、示范村82个。
特种设备、民航、国土资源、水利、环保、旅游、教育、食品药品、文化、商务、工商、气象、林业、电力、邮政、通信等部门也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了安全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维护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第四,严肃事故查处,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我们以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瞒报事故的查处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1—6月,共调查处理各类事故1072起,查处率100%,其中较大事故15起,已结案13起,结案率87%。工矿商贸领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5人,实施经济处罚30余万元。
第五,开展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四个《指导意见》,对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出了统一安排部署。各州(地、市)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就本地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重点和实施步骤,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据初步统计,截止6月30日,全省已有32个重点企业和单位开展了排查治理,已自查出隐患3036条,自改率为82.9%。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各级政府和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重大安全隐患有所减少。
第六、实施安全发展规划,规划项目建设前期进展顺利。省财政从今年的预算中安排了专项资金,为顺利实施《青海省“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本着“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合理使用”的原则,已研究编制了规划重点项目资金计划,确定了今年的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近期可下达实施。
第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开展了事故灾难类应急管理评估分析工作,在对200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研究下发了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点,设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今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重点,强化了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截止目前,西宁市、海西、海北、海南、黄南州人民政府已编制完成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政府安排的8个专项预案已完成7项,18个部门预案已完成15项,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基本完成,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重点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政府已批准组建青海省矿山和危险物品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我们还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了在青海设立国家级青藏高原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议。同时,省级有关部门在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得到加强。全省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和“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救援效果有所提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三是各地区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相继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多种形式的演练,如青藏铁路公司6月14日在西宁市火车北站举行了模拟交通伤亡事故综合演练等等,均取得了预期效果,增强了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印了全省应急救援工作通讯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省安全监管局、省国资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安全监管局与省地震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省经委、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第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窗口作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组织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咨询日活动,以及全国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交通安全和燃气安全进社区和学校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一是在全省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期间,六州一地一市共有700多个单位参加了活动,布置咨询台700多个,悬挂横幅6000多条,展出各种宣传展板6500多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万余份,有十万余人参加了签字咨询活动。二是召开了全省“安康杯”竞赛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优胜班组、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和组织工作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三是开展了“青海省安全生产协会”的前期筹备工作,面向全省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发行了《青海安全生产》内部期刊,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平台。四是各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领域的新闻报道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进行了及时的采访报道。省电视台新闻聚焦栏目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采访了省安委会有关单位领导,并分别在青海卫视法制经纬栏目、青海二套播放了省农牧厅拍摄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警示片”。青海日报社全文刊登了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同志的署名文章。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青海法制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安全生产报驻青海记者站、新华社青海分社等主流新闻媒体始终关注安全生产领域的新问题、新动向,及时编发各种信息、通讯,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五是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的同时,以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半年,共培训、复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7000余人。另外,强化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12245名“三类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上半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倍加珍惜,继续努力工作,不断开拓进取。
(二)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以及全省各族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上升、较大事故多发,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事故107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2起,上升5.09%。二是较大事故死亡人数有所增长。上半年,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5起,死亡5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持平,但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7.54%。三是部分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增长。上半年,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57起,同比增加66起,上升16.87%。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45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2.50%。四是部分行业突破全年控制指标或超过半年指标控制进度。1-6月,全省火灾事故死亡7人,已超出全年控制指标;建筑业事故死亡20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0%。
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表明,目前我省的安全生产领域还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业生产经营日益活跃,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的“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其次是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还很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尚未完全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工艺落后,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还有盲区、有死角,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还有待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正处于易发多发期。
总之,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解决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同心协力,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下半年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年”和“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特别是党的十七大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继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州(地、市)、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省管企业要按照此次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上半年事故起数上升、指标超控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扭转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实现全年指标不超控。省安办要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全省执行控制考核指标情况进行年中和第三、四季度督查,对突破控制考核指标的地区和部门严格执行问责制。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各州(地、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认真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真正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好,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下半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进展。
(二)推进联合执法,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下半年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高危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下半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一,工矿商贸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扭转上半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超出控制指标进度的被动局面。一是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试点推行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和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加强矿山水害防治、采石厂、尾矿库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二是要以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以“三类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为核心,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强高层房屋、道路、铁路、电力等建筑工程安全整治。三是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整顿关闭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促进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进一步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加强高瓦斯、高突矿井的安全监察,全面提高低瓦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率。五是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六是继续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第二,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当前和今后几个月,正值我省旅游旺季,各类重要活动日益增多,人员出行流动频繁,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一是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实地检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二是把牢事故预防的源头关,继续加强对运输企业和重点客货营运车辆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开展清理报废车专项行动;继续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公路部门治理公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责任,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强对船舶运输经营资质和客运及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的管理,严把检验关,杜绝不合格船舶和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场;严把驾校的资格管理关,从源头上防止“马路杀手”的产生。三是深化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为重点,以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为主要对象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积极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将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纳入客运线路招投标评议打分内容。继续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山区班线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力度。
第三,消防安全方面。针对消防领域上半年突破全年控制指标的实际,要尽快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以“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除了做好以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外,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和施工安全工作,确保青藏线全线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加强全省电网安全监管,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强化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深化对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和使用单位储存库房的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农机、特种设备和旅游、水利、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
(三)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严格执行预案备案管理制度,提高预案质量,促进预案间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整体联动;组织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现状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指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好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年内实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注重政府、部门、企业预案的衔接,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演练效果,并进行演练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改预案,保证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科学有效,不断在实战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区域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消防、大中型企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快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大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注重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检查,在各类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评估、年检和验收中把应急预案作为必查项目。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认真总结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好 “全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省级选拔赛,并在主流媒体播出。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三是进一步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等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考培分离”制度,加强试题库建设,指导并监督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事故调查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6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暂行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属于州、地、市和县(区)政府组织查处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查处率,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行为。
同志们,完成下半年的工作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同心协力、紧密配合、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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