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国务院周永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通报了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了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控制情况良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指标以内,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各州(地、市)政府(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外省)驻青企业及省管企业安全生产指标也控制的比较好。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政府向过去一年里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区和行业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能力较低,一些长期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地区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来,正确认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保持工作强势,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做出成效。
会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在认真总结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部署“春节”和全国“两会”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对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目前,我省“两会”正在召开。同时,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旅游、探亲、群众外出活动频繁,各类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认真开展“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业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三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和设备设施,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要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把春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合理调整运力,确保公路、铁路、民航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民工有序流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严防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和事故的排查,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要针对冬季道路积雪、冰坎、塌方等特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养护、保通和执法力度,确保国道、省道和其他公路及桥梁、隧洞的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的巡查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农牧区节日期间及佛事活动出行的交通安全监管,把大部分警力充实到一线,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照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第二,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汲取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德汇批发市场“1.02”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各级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全方位检查,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全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重点检查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对各种大型庆典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应急救援措施;对易发生火灾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绝不能遗患成灾。
第三,要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各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和旅游景点要做好游乐设施、设备和旅游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搞好日常维护和检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各旅游单位要针对冬季旅游特点,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全省冬季旅游安全。
第四,要加强矿山安全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等部门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要汲取“12.12”海北州门源县宁缠三矿较大透水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九个一律”和“五个收回”标准,严厉打击煤矿“六证”不全、过期、频繁变换法人、非法转让矿权、以探代采、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条件无保障等严重问题,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要认真组织非煤矿山的节日停产检修整改,突出抓好节后复产工作。加强对矿山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严控流量,严格出入库手续,严防流入社会。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预防油气井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五,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公安等单位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要针对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销的状况,严格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农牧区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严查市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第六,要加强建筑施工等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冬季建筑施工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施工项目的测温、保温工作和防冻、防滑、防火、防毒等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交通、水利、水电、铁路及隧道(洞)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安全规程的要求,针对冬季气候的特点,精心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冬季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
各级教育、林业、卫生、环保、质监、冶金、有色、纺织、电力、通信、供水、供热、供气和市政等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安全运营。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部门和要害区域要做到双人双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合理组织生产和加班,领导要亲自带班。同时,要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级领导要熟悉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有关部门要配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抢险救援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同志们,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