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督导西宁市、海东地区开展
烟花爆竹节前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的紧急通知》和省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协调会精神,省安全监管局会同西宁市、海东地区安全监管局及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08年1月30日、31日对所属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储存单位开展节前检查工作。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检查组对西宁市及海东地区的部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储存单位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能够严把准入关,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严格储存、销售环节的监管。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店仍然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零售店内部摆放布局不符合规范,库存量超标;二是未制定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烟花爆竹零时零售许可证等证照未上墙;三是未设置统一的警示标志;四是个别零售店内未设专人专柜;五是个别零售店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地下室;六是零售店内的消防设备大部分为过期和未检验,缺乏操作常识。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安全监管局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市区人员密集处、零售网点集中地和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环节的监管;三是零售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是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好今后销售点的布局工作;五是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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