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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尾矿库隐患排查及调查摸底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国家四部委局《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824日全国“尾矿库普查和管理系统”学习班精神,为彻底摸清我省尾矿库底数,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省、州(地、市)、县三级安全监管局在5月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利用1011月两个月时间,认真开展了全省尾矿库隐患排查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企业内自下而上隐患排查,省、州(地、市)、县安全监管局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专家“会诊”指导等方法,加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了尾矿库底数,建立了尾矿库普查与管理系统,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规化、制度化、信息化轨道。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尾矿库50家,其中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新建和正在办理许可手续5家,重新补做设计12家。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设计总库容和坝高划分等级,三等库2家,四等库5家,五等库43家,其中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等级的2家。通过隐患排查和调查摸底发现,2006年以前未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共有43家,占总数的86%。这些尾矿库普遍存在没有正规资质单位设计,选址不合理,防洪、防排水设施不完善,坝体稳定性不高,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了消除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安全监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尽快补充完善“三同时”相关手续。没有正规资质单位设计、设计未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企业自行设计建设的,在抓紧办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及专项验收的同时,补做尾矿库安全预评价、设计、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二是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整改。对尾矿库设计中的“软”、“硬”件建设项目,根据安全监管局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对加固坝体、修筑防洪沟、增加回水利用等项目,以及铺设防渗漏等隐蔽工程设施的,必须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施工记录和监理,并做好竣工验收;三要依法取证生产。2008年是尾矿库专项整治的关键年,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和治理“软”、“硬”件项目上的缺陷及安全隐患,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和尾矿库(筑坝、放矿、排洪)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依法取证生产,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