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西宁市部分化工企业
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其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会同西宁市、城东区、湟中县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08年1月29日、30日对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西部锌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铅业分公司、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东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
检查组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秩序、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加大监控力度,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全面推行安全承诺制,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较前一阶段有所提高。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仍然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急救设备设置不全;二是个别压力仪器仪表损坏后没有及时更换;三是个别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四是有跑、冒、滴、漏现象;五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修改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五是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六是检查、维修安全设施设备,保证运转正常,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省安全监管局才仁普措副局长结合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调指出: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自满思想,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三是西宁市、湟中县安全监管局要把甘河滩工业园区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甘河滩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四是市县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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