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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木里煤业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二井田

露天煤矿安全设施通过验收


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法,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有关规定,2008311—13日,青海煤监局会同海西州、天竣县安监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青海木里煤业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二井田120万吨露天煤矿项目安全设施专项进行验收检查。

由青海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的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后交换意见等方式,以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克服高寒缺氧,气候恶劣等不利因素,深入矿区,从七个大项,仔细检查项目各项安全设施的标准及技术参数。按照安全设施规范的要求,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危险有害因素做了全面科学的分析和有针对性的指导,对企业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要求,经对采剥工程、运输工程、排土工程、滑坡防治、防治水及防灭火、电气、地面设施及资料七个专业组现场检查,验收均为合格。综合各专业小组意见,验收组认为青海木里煤业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二井田露天煤矿安全设施基本符合《露天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和安全设计要求,为合格工程,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在验收时对未完成的安全设施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一是110KV供电线路工程已架设到矿区,但尚未架设到采场;二是采场必须按设计建设消防水池和防灭火系统;三是矿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永久性油库,同时加强目前临时油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上未完工程要求矿方在8月底前解决。

针对存在问题,验收组提出了如下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一是采场北部固定帮未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且有多处滑坡现象。建议矿方进一步对煤层底板的岩石物理力学性质及变化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对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的留设宽度及清扫方式作出具体设计,并尽快实施;二是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及平盘宽度;三是矿方应在最终境界以外200M的范围内设立永久的移动观测线和观测点;四是加强对靠近南排土场的采场陡坡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坡事故;五是加强二井内水及地质观测与研究,防止水害事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