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安排部署
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企业
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08〕19号)精神,省安全监管局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监指〔2008〕47号),对全省范围内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有效推进全省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主要从工作目标 、排查内容、整改时段、制定措施和落实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强调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与此同时,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青安监指〔2008〕42号),对摸清我省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有关底数,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内的企业数量、分布等情况,促进我省机械等行业有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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