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7年第2号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号令)、《青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核,青海省土产杂品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经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海西、海北、玉树、黄南等七家州(地、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城东魏氏经营部等33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由省安全监管局汇总公告如下:
附件: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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