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 青海煤监局组成督查组开始
“百日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电视电话会议,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进行,近日,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将组成6个综合督查组,分别由局长、副局长任组长,从两局相关处室抽调工作人员。同时,还组织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等3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西宁、海东、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等6个地区进行督查。此次督查共抽调4名厅级干部、9名处级干部参加,抽调人员36人(次)。
省安委会组织 “百日督查”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组织了分别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牵头,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6个综合督查组,重点对西宁、海东、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等地区进行督查。
同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了煤矿督查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督查组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督查组、道路交通督查组、水上交通督查组、铁路督查组、民航督查组、建筑施工督查组、消防督查组、水利督查组、电力督查组、农业机械督查组、特种设备督查组、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督查组、旅游督查组、中央(外省)驻青企业督查组和省管企业督查组等17个专项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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