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积极组织开展八个方面卫生监督
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08]19号)精神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保障社会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厅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八个方面的专项行动。
一是为掌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督促和帮助学校及时排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一号行动。
二是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各类农家乐和茶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就餐和住宿环境,开展农家乐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二号行动。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维护医疗服务和采供血市场的正常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在全省范围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行医广告专项整治号三行动。
四是加强对全省范围内建筑工地食堂开办单位的监督指导,增强单位负责人和法人的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切实保障建筑工地人员的饮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重点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原料管理、“三防”措施、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有毒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饮用水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情况;建筑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卫生责任制和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易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如豆角、发芽、野蘑菇、发霉变质)食品等采购和管理情况;有关人员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以及传染病预防等基本卫生知识的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六号行动。
五是对全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卫生监督专项整治七号行动。
与此同时,卫生厅还将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放射卫生监督和重大会展、经贸活动、旅游旺季及节假日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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