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安办〔2008〕26号
各州(地、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
为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前六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今年的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总工会
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省安全生产协会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二、活动组委会
主 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建青
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玉峰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士伟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贾师文
省公安厅巡视员 宋传明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高大伟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玉娥
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副书记 申红兴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省安全监管局科教处副处长 李延昇
副主任: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主任 郭显世
三、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四、活动方案
(一)安全生产形势宣传。由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
局在省垣主要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
(二)安全大检查。结合“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关厅局按照职能分工对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输气、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农机、水利等重点行业以及商场、影院、医院、学校、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实施)。
(四)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省、市安全监管部门组成专家服务队深入所属地区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施)。
(五)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组成宣教小分队进入厂区、社区、学校、乡村,采取播放教育片、分发宣传册、教唱安全歌曲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和学生,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常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六)举办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以“唱响安全发展、构建和谐青海”为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采取领导讲话、专家讲座、现场对话、经验交流等形式,深入探讨“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以及实现“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
(七)安全短信传递活动。安全月期间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短语、警句和友情提示(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安排)。
(八)厅(局)长安全访谈。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省电视台、广播电台对省交通厅、建设厅、公安厅和省安全监管局、质监局、旅游局、青海煤监局有关领导采访(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
五、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和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目标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地区和企业要精心策划、及早部署,尽快制定出本地区和本企业的活动方案。方案要新颖、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活动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各地区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等。
(四)各地区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滚动播放“生命之歌”入选歌曲、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宣传片。
(五)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组委会要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在车站、商场、学校、建筑工地、厂区、车间、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彩旗、张贴标语和图画等,营造活动氛围。
(六)各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把本地区、本企业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报告。组委会将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一批活动组织工作优秀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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