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青安办〔2008〕31号
各州(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定于2008年6月8日(星期日),在全省范围内与全国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以州(地、市)、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本地区活动。
二、各地区可参照《2008年西宁地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附件一),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灵活多样、俭朴有效的活动实施方案。
三、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在举办咨询日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管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要做好本地区宣传咨询日活动统计工作,并于2008年6月9日16:00前将相关报表(附件二)报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派工作组对各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 1、2008年西宁地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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