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两局《“十一五”时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通知
青安监〔2008〕94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管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十一五”时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十一五”时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构建和谐青海、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青海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精神,制定两局“十一五”时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安活动,逐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的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
三、 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两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注重提高领导水平和依法执政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制手段管理的转变,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相关制度和规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安全生产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优先研究解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满意程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大局观点,防止和克服立法执法过程中不适当地强化部门利益的倾向。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离,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民主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把严格执法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一起来,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律素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干部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法律意识,保证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顺利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期间要反复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规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以及《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深入学习《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有关规定,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查处事故工作中,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刑事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分子。
(五)坚持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安全事故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健全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组织领导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依法治理提供保障。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依法治省办的指导下,成立两局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刘建青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范士伟、贾师文、才仁普措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两局党组要对依法治理工作负总责,把此项工作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要签定目标考核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指导、监督职能,实施经常性的工作督查,确保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各处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处室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治理工作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两局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机关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科教处负责两局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及全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两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搞好各自单位的普法学习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并向监管对象作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方式
(一)加快安全生产立法进程。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五五”普法时期制定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我省地方性的法规及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已有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必修内容。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学校、进社区、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栏专版,刊发专题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大张旗鼓,有声有色地进行宣传。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曝光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来。继续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为人知,使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
(四)大力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两局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参加国家总局等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新录用人员一律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后上岗执法。办公室要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保证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开展。
(五)加强考核检查,提高工作效果。局依法治理办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依法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日常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并将监督检查与工作业绩评估、人事任免等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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