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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全省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全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例会纪要及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工作要求的有关精神,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于73日在西宁召开了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总结表彰会议,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州(地、市)、县政府、中石油管道公司、青海油田、西宁中油燃气公司、涩宁兰天然气管道兰州输气分公司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建青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徐连生作了重要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连生                   省安监局局长  刘建青 

会议通报了2003年以来全省7条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别是涩宁兰天然气管道清理占压专项整治情况,表彰了在清理占压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海东行署等16个先进集体和白文元等43名先进个人,交流了在清占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中石油管道公司副总 王慧智     省安监局副局长  范士伟      省安监局副局长  才仁普措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徐连生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巩固清理整治成果。要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从构建富裕文明和谐青海的高度,从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保护管道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把“平安油气管道”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考核中来,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日常议事日程。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建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机制的通知》精神,加快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联防、联建、联治工作。三是狠抓落实,积极推进 “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北京奥运”等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工作。各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地区输油气管道生产运行的安全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输油气管道生产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表彰先进